合肥交通肇事罪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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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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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多久能办下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0日 来源:合肥交通肇事罪刑事律师
[导读]:  王超禹律师,合肥交通肇事罪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

 王超禹律师,合肥交通肇事罪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

  对于机动车来讲,在购车的同时就需要购买一些保险,包括强制购买的交强险。而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赔偿。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

  1、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侵权法》第53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24条虽然规定由救助基金垫付相关费用,但这显然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利益所设立的制度,只有在肇事者逃逸且无法确定肇事车辆投保公司的情形下才适用此项规定,从此条款并不能得出保险公司在此情形下免赔。

  2、对于商业第三者险部分,保险公司对发生交通事故后至被保险人逃逸前所产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因为肇事逃逸行为违反的是行政法律、法规,对保险公司本应承担的保险并不会造成实质上的加重或减轻。且保险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当事人双方,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而免责,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及时的赔偿,保险公司反而会从中获益,这并不符合《保险法》的立法本意。

  3、对于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扩大损失,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第三者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交通事故而受到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赔偿,如果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扩大,这就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对于这部分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的赔偿问题,应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赔偿:如果肇事车辆未投保或因逃逸无法确定肇事车辆的投保公司,应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丧葬费用;如果能够确定肇事车辆的投保公司,那么对于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至被保险人逃逸前所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

  二、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依照《侵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可知:

  1、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免除范围之内

  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2、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免除范围之内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了数种情形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垫付。但肇事逃逸不在该条款约定的范围之内,故保险人亦不能据此要求免除赔偿。

  3、保险公司通常抗辩会援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亦未规定肇事逃逸时,保险人可免于赔偿保险金

  从该条的文义来看,该条仅规定肇事逃逸的,救助基金有先行垫付受害人部分费用的义务,但既未规定保险人可免除赔偿,也未规定被保险人丧失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所以即使发生肇事后逃逸时,保险人亦不能据此免除保险金支付义务。将第二十四条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和《交强险条款》其他条文加以整体解读,亦能得出上述结论。法律法规设置社会救助基金目的是为受害人在交强险无法给予充分、及时的救济时,提供补救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当交强险不足以赔偿或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和抢救费时,社会救助基金才负有法定的垫付义务;若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或因肇事逃逸无法确定其是否参加了交强险时,社会救助基金负有垫付义务。《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二十四条将机动车肇事逃逸作为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情形之一的原因,是为了避免人逃逸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受害人利益得不到保障,立法目的是使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得到及时救治,而不是免除保险人的。本案中陈某虽于事故发生后逃逸,但嗣后自行投案并及时通知了张某,故社会保险基金垫付的法定情形已消失,陈某应当及时履行赔偿或垫付义务。

  三、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的犯罪行为。

  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是驾驶员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所谓犯罪主体,就是你就是这个交通肇事罪的罪犯这样的情况,肯定是要吊销驾驶证的。但是释放后可以重新申领或者考取驾照。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的全部内容。只有我们仔细了解了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多久能办下来

  开车撞人、交通事故逃逸等行为严重地就会构成交通肇事,构成交通肇事的行为人就不止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还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所以了解哪些行为会构成交通肇事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多久能办下来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多久能办下来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由保证人担保被保证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条件和要什么程序

  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情形: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①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杀生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

  ①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②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③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④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三、保证人的条件

  ①与本案无牵连;

  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多久能办下来的全部内容。伤者的谅解书相比死者的谅解书,作用是其次,不过积极赔偿得到伤者的谅解书对于减轻刑罚有很大的作用,没有伤者的谅解书,争取缓刑的机会也有。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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